南山区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6月12日正式启动

来源:欧宝竞彩体育    发布时间:2025-08-25 18:31:35

  南山区幼儿园的集中招生时间为6月12日-7月22日。幼儿园按适龄优先、就近免试、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详见正文

  1.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6月12日-6月26日,验核材料时间为6月28日-6月29日,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7月15日。

  2.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6月12日-7月20日,7月22日前完成材料核验和招生录取工作。

  幼儿园于6月5日通过本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布本园招生简章和咨询电话,并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中班招生对象:2020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大班招生对象: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一)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二)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幼儿现居住地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示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出租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享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和南山区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有关政策优待材料。

  (一)适龄优先。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在满足3-6周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2-3周岁托班幼儿。

  (二)就近免试。幼儿园应面向本园所在小区或社区的适龄幼儿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本小区合乎条件的适龄幼儿。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无幼儿园覆盖的社区统筹纳入邻近社区招生。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有序进行。

  (一)接受报名。6月12日9:00至6月26日18:00,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如下方式报名:

  1.进入“南山政府在线”网站,在“政务服务教育服务”(或输入网址)点击“学前招生报名”栏,登录“南山区学前招生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2.微信进入“南山通”小程序,在“首页特色专题”点击“学前招生报名”栏,登录“南山区学前招生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系统仅用于信息采集,具体录取结果以幼儿园公布为准。家长至多可申请三所幼儿园,如填报三所幼儿园需至少包含一所民办园。在此时间段之后,如想申请民办幼儿园,家长可按照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联系幼儿园进行报名。

  (二)递交资料。通过学前招生服务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后,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按照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幼儿园规定的时间递交相关报名材料来核验。享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和南山区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有关政策优待材料,按相应流程办理。家长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三)材料验核。各幼儿园应合理的安排材料核验的时间,尽量分散核验。核验报名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录取规则。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可参照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有关政策,采用分类排序、积分排序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录取方式。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进行补招。

  (五)意向确认。7月8日-10日,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前招生服务系统来进行公办幼儿园意向确认。

  (六)公布录取结果。公办幼儿园于7月15日,民办幼儿园于7月22日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应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七)健康检查。新生(包含转园幼儿)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八)登记入园。新生入园时,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幼儿基础信息采集表》,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幼儿园按适龄优先、就近免试、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请家长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幼儿园的招生简章,了解招生要求,结合实际填报。

  填报园所顺序不影响录取结果。家长最多可申请三所幼儿园,如填报三所幼儿园需至少包含一所民办园。

  网上报名仅限小班、中班、大班申请,2-3周岁托班具体报名方式请留意相关幼儿园招生简章或咨询幼儿园。

  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将进行补招。因特殊情况未报名的家长可联系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线下报名。

  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和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不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备案批准以外的费用,不跨学期预收保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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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华区幼儿园托班招生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8日,其中,线月26日,录取时间为8月27日,公布录取时间为8月28日。

  龙华区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龙华区幼儿园托班招生采用《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二)》,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所有申请学位的适龄幼儿按照学位类型和积分高低依序录取,至幼儿园学位数录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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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华区幼儿园托班报名公告发布,为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龙华教育在满足3-6周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深挖潜力,增加2-3周岁幼儿托位,具体报名方式详见正文

  龙华幼儿园托班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8日,其中,线月26日,录取时间为8月27日,公布录取时间为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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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区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6月12日真正开始启动 - 深圳本地宝

  南山区幼儿园的集中招生时间为6月12日-7月22日。幼儿园按适龄优先、就近免试、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详见正文

  报名时间为6月12日-6月26日,验核材料时间为6月28日-6月29日,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7月15日。2.

  报名时间为6月12日-7月20日,7月22日前完成材料核验和招生录取工作。幼儿园于6月5日通过本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布本园招生简章和咨询电话,并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2020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一)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二)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三)幼儿现居住地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示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出租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享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和南山区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有关政策优待材料。

  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在满足3-6周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2-3周岁托班幼儿。(二)

  幼儿园应面向本园所在小区或社区的适龄幼儿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本小区合乎条件的适龄幼儿。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无幼儿园覆盖的社区统筹纳入邻近社区招生。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有序进行。

  6月12日9:00至6月26日18:00,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如下方式报名:1.进入“南山政府在线”网站,在“政务服务教育服务”(或输入网址)点击“学前招生报名”栏,登录“南山区学前招生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2.微信进入“南山通”小程序,在“首页特色专题”点击“学前招生报名”栏,登录“南山区学前招生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系统仅用于信息采集,具体录取结果以幼儿园公布为准。家长至多可申请三所幼儿园,如填报三所幼儿园需至少包含一所民办园。在此时间段之后,如想申请民办幼儿园,家长可按照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联系幼儿园进行报名。

  通过学前招生服务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后,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按照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幼儿园规定的时间递交相关报名材料来核验。享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和南山区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有关政策优待材料,按相应流程办理。家长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各幼儿园应合理的安排材料核验的时间,尽量分散核验。核验报名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四)

  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可参照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有关政策,采用分类排序、积分排序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录取方式。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进行补招。(五)

  7月8日-10日,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前招生服务系统来进行公办幼儿园意向确认。(六)

  公办幼儿园于7月15日,民办幼儿园于7月22日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应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七)

  新生(包含转园幼儿)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八)

  新生入园时,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幼儿基础信息采集表》,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幼儿园按适龄优先、就近免试、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请家长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幼儿园的招生简章,了解招生要求,结合实际填报。

  填报园所顺序不影响录取结果。家长最多可申请三所幼儿园,如填报三所幼儿园需至少包含一所民办园。网上报名仅限小班、中班、大班申请,2-3周岁托班具体报名方式请留意相关幼儿园招生简章或咨询幼儿园。

  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将进行补招。因特殊情况未报名的家长可联系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线下报名。

  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和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不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备案批准以外的费用,不跨学期预收保教费。